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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延光等官爵制(节文)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四
顷朕始登大宝。未靖中原。
六飞才及于京师。千里未通于怀抱。
楚王求旧。方在遗簪。
曾子传疑。忽成投杼。
寻闻悛悔。遽戮奸回。
干戈俄至于经时。雷雨因思于作解。
果驰宾介。叠贡表章。
向丹阙以倾心。沥素诚而效顺。
而况保全黎庶。完整甲兵。
纳款斯来。其功非细。
得不特颁铁契。重建牙璋。
封本郡之土茅。移乐郊之旌钺。
至于将吏。咸降丝纶。
于戏。上穹之运四时。
不愆者信。大道之崇三宝。
所重者慈。活万户之伤夷。
息六师之劳瘁。遂予仁悯。
旌尔变通。永贻子孙。
长守富贵。敬佩光宠。
可不美欤。可复推诚奉义佐运致理功臣天雄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太傅中书令广晋尹上柱国临清王食邑一万户食实封一千户改授郓州刺史天平军节度郓齐□等州观察处置等使
赐铁券。改封高平郡王
仍令择日备礼册命。以天雄军节度副使检校刑部尚书李式检校尚书右仆射亳州团练使
贝州刺史孙汉威为检校太保陇州防禦使。以天雄军三城都巡检使薛霸为检校司空卫州刺史
以天雄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王建检校司空虢州刺史。以天雄军内外马军都指挥使药元福检校司空深州刺史
以天雄军内外步军都指挥使安元霸为检校司空随州刺史。以天雄军都监河阳行军司马李彦珣检校司空坊州刺史
招安府敕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六
魏府城马步诸军将校员寮节级军将长行参佐官员僧道百姓等。朕以范延光明宗旧臣。
与朕素敦分义。因开怀而舍释。
果沥恳以归明。君臣之义宛然。
金石之言无改。亦繇诸军将士。
参佐职员。同输归向之诚。
共感怀柔之道。备观忠孝。
深所叹嘉。将遍示于渥恩。
宜先行于慰抚。表予大信。
安尔众心。应在城官员将校长行
今日巳前。罪无轻重。
一切不问。范延光巳除授郓州节度使
赐铁券。封本郡王
孙汉威等将校。等第除授防禦团练刺史
巳各别行制敕。命使往彼。
宣赐恩命。仍令各取便路赴任。
恩命未到閒。仍且委薛霸充都巡检使
乔谨充副巡检范延光赴任后。
即可取便路发赴所任。其馀将帅参佐官吏随职员。
并一一分析名衔奏闻。当议各加渥泽。
其应在城马步军将厅子指挥散员亲从左右义勇先锋。并入马直马步人神勇弩手郑韬张进手下兵士。
并薛霸王建遣诸色将校衙队名额军都。并升为侍卫亲军排连。
所有今年冬衣见阙绵数。巳指挥杨光远
收寨内绵。勘会俵散。
应有先被张从宾胁从。符彦饶惊扰。
卫州黎阳陷失。因兹走入。
及隔过官员使臣将士等。兼自兴师以来。
前后离背军都住彼者。并不问罪。
其官员使臣等。并与录任。
其将士等。各与依旧。
请受诸军收管。如有入城后迁转职名者。
便据见守职名支给请受。如有诸色人辄敢恐动。
并当深罪。在城将校
及诸色官员。应有物业为人请射者。
并许给还。依旧为主。
先有抽入城义军。并放归本家。
如是巳配在诸军者。各随本人所愿。
如愿在军者。即依旧收管。
愿归农者。即放归本家。
所有府城四面人户。三十里内。
与放二年秋夏租税。三十里外。
委逐县令佐专切点检。如实曾经砍伐桑柘。
毁拆屋舍者。分析申奏。
尽与蠲放租税。切仰招携。
速令归业。应九月二十五日巳前。
因事被杀之家。不得更有论讼。
及相雠报。妻孥家产。
巳配没者。并给还。
如有自去年七月十九日后来。曾经在城将校及诸色人请射舍宇等。
或为配率柴薪。或为自要供烧毁拆却者。
只据九月二十五日后见在者舍宇交割。其有巳破除。
却閒未数日。不得更有论索。
如内有属官舍宇。亦仰准此指挥
应自去年七月十九日巳前。有诸色商旅。
或城内与城外。亲情相识。
应是寄留诸色钱物羊马牛畜等。或经括率。
或以没纳入官。或破罄尽。
不计是何公私官员寄付。并不许更有论索。
如敢以敕前事相告言及相雠报者。以其罪罪之。
朕方启基扃。务安华夏。
每推诚而待物。日仗信以怀来。
布兹誓言。质诸天地。
天雄军节度副使朝请大夫检校刑部尚书赐紫金鱼袋李式中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亳州团练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贝州刺史孙汉威可检校太保陇州防禦使
天雄三城都巡检使检校户部尚书薛霸可检校司空卫州刺史。天雄军马步都指挥使检校工部尚书王建检校司空虢州刺史
天雄军内外马军都指挥检校户部尚书药元福检校司空深州刺史。天雄军内外步军都指挥使检校兵部尚书绣州刺史安元霸可检校司空随州刺史